準備報到參考時程
本表為提供玉山學者準備報到的參考時程:
入境前/ 後 |
項 目 |
說 明 |
需要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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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前 (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前) |
1. 由學者持國外學校學位證書、成績證明等證件,向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申請證明文件為真。 2. 針對國立清華大學初聘專任教師作業要點第 3 點所述之優秀人才,本校放寬各系所得以電子郵件往返方式辦理「學歷查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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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前 |
1. 主聘單位可併同教師聘任案同時提出申請表,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或於聘任案通過後,另提申請表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辦理提敘薪級。 2. 須檢附相關文件 (服務/離職證明等),先經主聘單位教評會決議,院長(主任委員)、人事室、教務處核章,並奉校長核准後,再送人事室提交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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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日期確定後,入住前 |
聘任日期確定後,由學者親自或委託主聘單位先看宿舍,再寫專簽預留房號。申請單位:總務處經營管理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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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前 |
教師聘書 |
人事室製作「教師聘書」 (急件:聘任案經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主聘單位可專簽請人事室製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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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前 |
專(兼)任教師:向教育部申辦 (人事室、主聘單位負責) 計畫類受聘者:向勞動部申辦 (主聘單位負責) |
教育部: 約 7 個工作天 勞動部: 7~12 個工作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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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前 |
(外籍學者) 入境方式 1: 持就業金卡或 下載「電子許可證明」入境 |
就業金卡 |
由學者入境前申辦「就業金卡」: (1) 在「外國專業人才申辦窗口平臺」線上申辦及繳費 (需有台灣聯絡地址及聯絡人) (2) 實體卡領取處可選國外領取 (持實體卡入境), 或台灣領取 (下載「電子許可證明」 (中華民國就業金卡境外核准證明) 入境) (可選在內政部移民署新竹服務站領取) 入境後也可辦理就業金卡。 |
30 個工作天內 | ||
入境前 |
(外籍學者) 入境方式 2: 持「居留簽證」入境 |
主聘單位將「聘僱許可」(工作許可) 正本寄到國外給學者, 由學者在國外申辦「居留簽證」。 (在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申辦) |
居留簽證審核作業需 8 個工作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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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後 |
入境 15 天內,由學者在台申辦「居留證」。 (向內政部移民署各地服務站申辦) |
10 個工作天 (且不能出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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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前 |
(外籍學者) 入境方式 3: 持「停留簽證」入境 |
停留簽證 |
由學者在國外申辦「停留簽證」。 (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申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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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後 |
先辦「居留簽證」 再辦「居留證」 |
持不可延期之應聘、投資、商務、尋職及觀光等事由停留簽證入境者, 入境後,得於停留期限屆滿前 8 個工作天, 由學者在台申辦「居留簽證」。 (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南、東部、雲嘉南辦事處申辦) |
8 個工作天 (且不能出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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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證 |
「居留簽證」簽發起 15 天內,由學者在台申辦「居留證」。 (向內政部移民署各地服務站申辦) |
10 個工作天 (且不能出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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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停留簽證」申辦居留證 |
持停留期限在 60 日以上,且未經簽證核發機關加註限制不准延期或其他限制之有效簽證入境, 入境後,得自「停留簽證」停留效期屆滿前 15 日申辦「居留證」。 (向內政部移民署各地服務站申辦) |
10 個工作天 (且不能出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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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後 |
(外籍學者) 入境方式 4: 免簽入境 |
以免簽證方式入境,並有「聘僱許可」(工作許可) , 入境後,得自免簽停留效期屆滿前 15 日,申請改辦可延期之「停留簽證」。 (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南、東部、雲嘉南辦事處申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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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停留簽證」申辦居留證 |
得自「停留簽證」停留效期屆滿前 15 日申辦「居留證」。 (向內政部移民署各地服務站申辦) |
10 個工作天 (且不能出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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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後,報到前 |
諮詢單位: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 |||||
入境後 有居留證、員工服務證(註)後 |
本校薪資轉帳金融機構為玉山銀行、兆豐銀行及郵局,請擇一辦理開戶。 外籍學者開戶需備妥居留證、員工服務證(註)及護照。 (註) 於玉山銀行、兆豐銀行之清華大學服務處辦理開戶才需要員工服務證,於其他分行開戶則不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