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之配套措施
國立清華大學之配套措施
一、薪資 (法定薪資):
本校提供不低於國立大學教師同職級之法定薪資待遇,包括本俸、學術研究加給及主管加給。
本校教師薪資係依據教師待遇條例規定辦理(如網址: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50046),
未領有主管加給的專任教師之薪資為「本薪」加上「學術研究費」,例如「教授」職級依規定月薪範圍為新台幣 104,210 - 121,550 元。
請參考公立大專教師薪資明細表、https://person.site.nthu.edu.tw/p/406-1066-165470,r913.php?Lang=zh-tw。
國立大學本薪及學術加給:
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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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薪起薪薪點及
月支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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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研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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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最低起薪每月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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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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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元薪點 (41,9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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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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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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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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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元薪點 (35,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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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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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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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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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元薪點 (32,6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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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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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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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1:非法定薪資 (外加薪資)
若獲教育部核定為玉山學者或玉山青年學者,不得再請領經費來源為教育部補助經費之「彈性薪資」,
教育部將提供非法定薪資(外加薪資)的補助:
1. 玉山學者:非法定薪資每年至多 500 萬元,一次核定 3 年,若屬短期交流人員,依實際服務時間依比例核給。
2. 玉山青年學者:非法定薪資每年至多 150 萬元,一次核定 5 年。
請參閱 https://yushan.moe.gov.tw/TopTalent/Home/Intro
補充說明 2:彈性薪資獎勵
若未獲教育部核定為玉山學者或玉山青年學者,可經本校審核通過後支領本校彈性薪資獎勵。
1. 本校新聘教師於本校正式納編時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依下圖辦理:
(1) 非曾任或非現任國內學術研究機構編制內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
(2) 受延攬人於本校正式納編前五年間均任職於國外學術研究機構。
2. 其餘不符上述資格者,院可於校遴聘審議紀錄申請表推薦點數,審核通過者於到職後即可支領彈性薪資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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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職)
第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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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職)
第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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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職)
第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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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職)
第 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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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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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獎勵新聘特殊優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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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本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暨獎勵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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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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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獎勵新聘特殊優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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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本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暨獎勵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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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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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獎勵新聘特殊優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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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本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暨獎勵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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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支援費
(一) 學校提供之整體配套措施
1. 新聘教師學術專案補助費 (start up起始費)
(1) 補助目的:鼓勵本校新聘教師從事學術研究,協助建立必須之研究設施。
(2) 補助對象:到校任職半年內,經系所(中心)推薦之新聘教師。
(3) 補助內容:補助研究相關之經費,惟不包括申請人之薪資津貼。
(4) 補助經費總額及項目:總額以不超過 150 萬元為原則,由校款及學校管理費支付。由系所(中心)、院(含清華學院)、校以對等比例共同補助。
http://rd.site.nthu.edu.tw/p/405-1006-163659,c15418.php?Lang=zh-tw
2. 宿舍及房租津貼補助
(1) 新聘教師原則優先配住「學人宿舍」,房型為一房及兩房。此外,尚有清華會館及第二招待所可供申請。
https://ddfm.site.nthu.edu.tw/p/412-1494-16426.php
(2) 房租津貼補助:編制內新聘專任教師符合本校房租津貼要件者每月補助 10,000 元,自到職日起至多 3 年。
https://property.site.nthu.edu.tw/p/406-1169-197956,r1063.php?Lang=zh-tw
3. 子女入學
(1) 國立清華大學附設實驗小學及幼兒園優先入學:
依本校附設實驗國小學新生入學辦法及幼兒園招生簡章,本校編制內專任之教職員工之子女享有清華附小與幼兒園優先入學資格。
(2) 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具有入學申請資格:
本校編制內專任教職員及學校約用人員之子女可申請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之國中部、國小部、幼兒園部新生及轉學生入學。
(3) 子女教育補助費: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標準補助。
http://person.site.nthu.edu.tw/p/406-1066-12001,r940.php?Lang=zh-tw
4. 福利事項
(1) 生日禮券:編制內教職員每年發給。
(2) 健康檢查補助:年滿 40 歲以上編制內教職員,兩年補助一次。
(3) 優惠團體保險:請參考人事室員工福利網站。
(4) 優惠存款:郵局、兆豐銀行、玉山銀行。
(5) 體育場館:本校教職員工優惠使用重訓室、羽球館、游泳池;參加各種舞蹈班;借用運動器材。
5. 教學資源與輔助
(1) 提供「新進教師研習營」
(2) 提供「教師研習工作坊」
(3) 設置「教師社群」
(二) 擬聘單位(院/系/所)提供之配套措施
除學校整體配套措施外,院/系/所亦將盡量提供玉山學者及玉山青年學者配套措施 (如經費補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