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僱許可(工作許可)
聘僱許可(工作許可)
專(兼)任教師:向教育部申辦(人事室、主聘單位負責)
1.人事室於每學年度開始前會發函公告,通知全校開始辦理聘僱許可申請作業,請各系所至申辦系統登錄案件並上傳相關文件後,由人事室統一發文至教育部申請聘僱許可。
2.本校各單位如欲申請外籍教師聘僱許可,請先行填寫系統帳號申請表,提交至人事室開通權限。
計畫類受聘者:向勞動部申辦 (主聘單位負責)
申請流程
專(兼)任教師:向教育部申辦(人事室、主聘單位負責)
1.人事室於每學年度開始前會發函公告,通知全校開始辦理聘僱許可申請作業,請各系所至申辦系統登錄案件並上傳相關文件後,由人事室統一發文至教育部申請聘僱許可。
2.本校各單位如欲申請外籍教師聘僱許可,請先行填寫系統帳號申請表,提交至人事室開通權限。
計畫類受聘者:向勞動部申辦 (主聘單位負責)
申請流程